國家 |
宏都拉斯 |
辦件單位 |
宏都拉斯共和國大使館 |
辦件工作日 |
0 天 |
證照日期 |
0 年0個月0天 |
入境可停留天數 |
90 天 |
代辦費用 |
- |
辦證須知 |
持中華民國護照(效期需6個月以上),90天免簽證 |
辦證備註 |
宏都拉斯共和國大使館
111台北市天母西路62巷9號9樓
TEL:2875-5507、2875-5512、2875-5828 |
辦件名條 |
**注意事項**
1.簽證資料如有變動,請來電洽詢,恕不另行通知
2.簽證費用若有調整時,以申請時候的新價錢為準
3.若為個人因素,中途停辦,不准,或退件,手續費NTD200
4.有舊護照請務必附上
5.公司/住家基本(聯絡)資料請務必附上
6.辦件費用不含快遞費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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